虚拟货币风险特性
虚拟货币具有匿名的特性,还能在全球便捷流通。正因为这两个特点,不法分子认为可以借此找到可乘之机。并且,不同的虚拟货币交易所以及服务提供商在履行反洗钱义务方面的程度各不相同,各国的监管要求也存在差别。这些因素使得虚拟货币存在着较高的风险隐患。在全球范围内,它已经被用于洗钱等犯罪活动。这给金融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当前,勒索者的目标发生了转变。他们不再仅仅将目标锁定在个人身上,而是开始将目标转向企业,同时也转向金融机构,甚至还转向政府网站。他们以索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以及门罗币等虚拟货币作为赎金。这种目标的转变,一方面导致损失的规模有所增大,另一方面使得这类犯罪活动变得更为猖獗。
我国监管法规出台
2013 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了通知。此通知是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这是一个早期的预防性行动,其目的是让人们对比特币相关风险保持警惕,以此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当时,比特币尚未大规模普及,然而有关部门已经迅速察觉到了它的潜在影响。
2018 年 8 月,银保监会等部门发布了提示。此提示是关于防范因“虚拟货币”“区块链”而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虚拟货币市场热度持续上升,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些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该提示的发布,及时给大众敲响了警钟,可避免更多人遭受欺骗。
新法规及影响
其目的是遏制虚拟货币有可能引发的金融乱象。
新法规发布之后,虚拟货币市场有了波动情况。很多交易平台都受到了影响。部分从业者把行业给改换了。与此同时,这给普通投资者带来了教育方面的意义,使大家清楚知晓投资虚拟货币是存在风险的。
洗钱案例剖析
有一个团伙存在洗钱嫌疑。在这个团伙里,客户 A 的个人账户、客户 B 的个人账户以及客户 C 的个人账户,在较短时间内的交易金额达到了数千万元。他们预留的职业与正常人员账户的交易行为存在差异,并且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从交易数据中能够清晰地察觉到这种异常情况,这种巨额的交易很有可能是一种洗钱的手段。
追溯个人客户 A 的上游对手个人客户 B。得知他在某国有企业任职,可他却在网络上进行数字资产的交易买卖活动,并且在短时间内交易金额达到了上千万元。他的主要资金来自众多其他银行的个人账户,其中有三个账户在交易附言备注中写着购买大盘等相关内容。这些迹象都表明他的行为指向洗钱犯罪。
平台违法情况
有一个平台,存在着与控制人相关的负面消息,比如涉嫌非法集资等情况。在多个地市,该平台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而被处罚。然而到了 2020 年,其经营项目变成了某虚拟币,还宣称交易平台能够以物换物,并且说花钱就等于挣钱等,这些都是具有明显误导性的虚假广告,是在欺骗投资者。
查看该平台的资金交易情况,能发现团伙的资金既没有流向货币交易所,也没有运用区块链技术,而且不存在白皮书。这样的平台具有空壳的性质,最终肯定会出现问题,会让投资者损失所有资金,给社会经济带来不好的影响。
防范与应对措施
商业银行需持续提升对账户交易碎片化信息的加工与分析能力。要安排与业务规模、风险偏好等相契合的反洗钱人员,以此促使条线人员的履职专业化水平得以不断提升。唯有如此,才能够在海量的交易数据里及时察觉可疑信息,从而有效地防范洗钱等犯罪行为。
执法部门需规范接收及处理金融机构所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机制,对于那些有价值的可疑线索,要做到迅速予以响应。金融机构仅仅能够管控本行开户的可疑交易账户,然而犯罪团伙有可能会借助他行账户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正因如此,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显得极为关键,必须要及时将犯罪资金链予以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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