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在我国金融领域一直存在争议。一方面,为了保障金融安全,禁止其进行交易流通;另一方面,在司法案件中,却引发了执行变现难等诸多问题。这其中存在着诸多矛盾,值得深入进行探讨。
比特币的交易禁令
禁止比特币的交易流转能够有力地庇护我国的金融安全。从实际情况来讲,由于比特币具有独特的加密性以及去中心化的特点,所以在金融市场中很难进行监管,其价格的波动也极为剧烈。例如在 2017 年,比特币价格出现疯涨的情况,随后又大幅度下跌。在很多地方,都曾出现过利用比特币进行洗钱、非法交易等金融违法活动。我国禁止比特币的交易流通,正是为了防范这些风险。不过,这一禁令在起到保护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在司法案件范畴内,这一禁令致使比特币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易与兑付。例如在某些民事纠纷案件里,原本是能够借助比特币的交易兑现来履行对受害方的赔付等相关责任的,然而禁令一旦出台,这种用于兑现交易的途径就被切断了。
比特币的法律地位争议
不同法院对于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有着不同的观点。有些法院认可比特币是“虚拟财产/商品”,这就意味着它有一定的被保护的可能性。然而,在不同的案件中,这种情况表现得并不相同。在(2021)苏 04 民终 4306 号案中,法院认为比特币投资者之间的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这种差异导致比特币在司法体系中的鉴定以及保护缺乏统一的标准。
有些法院承认比特币具有财产属性,但是在没有统一法规明确它为民法上之物的情况下,这些承认只是局部性的,缺乏权威性。不同地区的法院有着不同的理解,这使得比特币在司法实践中的处境变得复杂。
比特币的特性导致执行难
比特币具有隐蔽性,它被存储在虚拟钱包中,由当事人进行管理。在执行案件里,这一特性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正如之前所讲的,如果需要对比特币财产进行执行,当当事人不配合时,有权机关很难掌控其情况。在某些案例中,有权机关甚至根本不知道比特币被存储在何处,更别提去获取它了。
同时比特币没有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相关部门不允许为其提供定价服务。这表明在执行过程中无法确切知晓其价值。那么究竟该依据何种标准来确定要被执行的比特币的价值,这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司法实践中的对比特币执行
在司法实践里有一些创新的尝试。比如有基于“以物抵债”的这种方式,在个别案例中尝试去交付参照物。然而,这种方式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是值得怀疑的。并且在已经执行的案例当中,这种方式也遭遇了很多问题,像抵押物的价值和比特币的价值难以做到对等的衡量。
并且执行依据较为复杂。有些案件的执行依据原本并不包含比特币财产,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有线索表明被执行人持有比特币,这才涉及到比特币的执行。这种情况在执行体系的规范化过程中很难事先被涵盖。
比特币在司法案件中的价值认定
在司法案件里,比特币的价值不好确定。因为没有法定的定价服务。司法人员只能依据有限的资料来进行预估。并且它的价格波动很大,每天的价格都不一样,这就导致即便在一个案件的审判期间,这种价值评估也是很困难的。
相关方面对比特币的态度方面,像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 199 号里所讲的那样,存在对比特币兑付交易等的禁令,这些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对比特币在司法案件中的价值认定产生了影响。
未来解决方向思考
目前来看,司法体系亟需更为明晰且统一的关于比特币的执行规范。究竟应由谁,通过怎样的流程来对比特币进行司法执行的价值认定以及执行途径的设定?同时,能否协调好金融安全与比特币合理执行之间的平衡,设立相关的特殊司法机制以适应比特币这种特殊的虚拟财产?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希望大家能够对这个问题展开讨论,若觉得文章有用,就点赞分享。